香港电台向员工发出《香港电台编辑政策及流程》文件,协助港台节目制作人员,更好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目的和使命,以及作为政府部门的责任。
文件参考《香港电台约章》、港台《节目制作人员守则》、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的业务守则、港台顾问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其他公共广播机构的做法编制而成,涵盖13项编辑政策。
其中文件指出,港台作为政府部门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目的和使命,必须尊重并维护宪制秩序和?一国两制?。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关乎国家核心利益。港台在管治及节目安排上,应充分体现对这项凌驾性原则的理解。
文件又表明,港台有责任履行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和法律责任。节目不得提供平台鼓励、煽动、宣扬、美化、认同或同情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或者包含任何不利于国家安全的内容。例如不得引起或加深对中央政府、特区政府等的憎恨、歧视或敌意等。
关于?公众利益?的指导原则,文件指出,国家的利益是公众利益的重要部分。世界各地的公共广播机构,大都负责协助建立和提升国民身份认同感和文化,并推动社会凝聚,港台也不例外。
编辑流程方面,文件列出节目制作过程必须上报的事项,包括播放罪犯和遭警方通缉人士的访问,企图逃避法律制裁人士隐藏身分的提案等,有关助理处长须主动指导属下团队。而在编辑会议机制下,外交关系敏感事项、宪制秩序,以及国家安全和严重公共秩序事项,亦必须上报。
文件又提醒,所有节目制作人员必须对可能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保持警惕。个人在社交媒体上的私人活动不得损害或被视为损害港台的编辑自主和不偏不倚,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港台的声誉。
文件指,不论台前幕后的所有节目制作人员,包括港台员工、第II类服务提供者以及合约或外判服务提供者,都必须严格遵守文件所载的编辑政策和指导原则,否则可能遭受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