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承诺书未实现,湾坞镇政府何时兑现!
2022年8月一纸土地征收公示打破了福安市湾坞镇深安村村民的平静生活,在这张公示里,被征收土地面积达300多亩,其中深安村有40亩土地被征收。
据村民反映,福安市政府只出示了市政府文件就对征收土地进行了公示,其中在深安村未开村民大会进行讨论通过,也未与失地村民签订土地征收协议支付土地征收款和农作物青苗赔偿安置补助费。就被湾坞镇政府和村干部陈某指挥施工单位摧毁青苗作物强行填埕,由施工单位天微集团开始圈地打桩作业。
从施工单位天微集团现场工作人员初了解到,该施工地段是青拓集团青拓重工项目,至于土地征收问题,施工单位并不清楚,现场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青拓集团相关人员得到的答复是不予媒体接触。
而深安村分片干部詹某介绍是:该块土地征收已经开过村民大会并通过了,土地征收协议是和村民小组组长签订的,每亩土地征收款6.4万元已经到了村委会的账目上,农作物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目前没有,这些需要和湾坞镇政府协商。对于村民提出的为什么同一块土地,马头村每亩土地征收款是7.6万元,而深安村的每亩土地征收款6.4万元的问题,分片干部詹某的解释所有土地的征收都是依据福安市政府办公室文件[2022]7号关于印发福安市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修订)湾坞镇区域湾坞村、马头村集体土地(耕地)为三类地,其他的村集体土地(耕地)三类地以外的地,其耕地补偿标准36000元/亩、征收货币安置标准28000元/亩,合计64000元/亩。深安村的被征收土地属于三类地,所制定的价格没有问题。
对于分片干部詹某的说法,村民们表示不认同,首先,村委会在开会时时让村民代表们先签到在开的土地征收会,并不是开完会后让村民代表签字同意,把村民代表们签到的签名转嫁到会议记录后属于欺诈行为,对此村民们都不认同。其次,这批被征收的土地村民们都是拥有土地证的,在村民们不认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政府部门未组织听证时,村委会无权代表村民们同意土地征收。而且,湾坞镇政府在2014年深安村所属地块项目征地(甬金冷轧、春天生态)的安置地留地指标到现在都没有兑现,湾坞镇政府和福安市湾坞工贸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在2014年12月19日给深安村村民们出具的承诺书至今不过是一纸空无。欺诈村民长达8年之久。现在的湾坞镇政府在村民心中已无公信力。分片干部詹某表示,深安群众反映安置地留地指标到现在都没有兑现问题属实。近几年,因湾坞青拓仟亿不锈钢企业快速发展壮大,以及相应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原湾坞半岛总体规划满足发展需求,湾坞半岛总体规划也不断调整,原湾坞工贸区和湾坞镇政府承诺的安置点地块,已调整为公共卫生地块,未重新的规划安置点。为此,我镇高度重视,积极向市政府报告解决安置地问题,争取市政府的支持解决,同时,我镇将积极与深安村委、群众进行协商解决方案,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当同时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文正)